作者:admin 来源:榕粮网 时间:2019-06-18 浏览次数:3836
关于修改《网上公开竞价规则(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
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企业资产网上公开竞价招租行为,促进租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福州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租赁管理的通知》(榕粮财[2018]287号)和《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租赁管理的补充通知》(榕粮财[2019]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司2018年12月18日制定的《网上公开竞价规则(暂行办法)》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修改条款
一、 第五章第十四条中“后依据委托单位盖章确认的通知单(见附件)前往本平台办理竞价服务费及竞价保证金结算。竞价服务费为整个合同期租金总额的3%,由中标人支付。”
修改为:后依据委托单位盖章确认的通知单(见附件)前往本平台办理竞价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价服务费为整个合同期租金总额的2%,由委托方支付。
二、第六章第十五条第7款“委托方因中标人放弃承租权拒签合同造成损失的,我司及本平台接到委托方书面申请后,将扣除服务费后的竞价保证金余额作为委托方所受损失的补偿。”
修改为:委托方因中标人放弃承租权拒签合同造成损失的,我司及本平台接到委托方书面申请后,将竞价保证金全额转给委托方作为委托方所受损失的补偿,委托方同时向我司及本平台支付本场次竞价服务费。
福州市禾丰粮油食品公司
2019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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