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来源: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时间:2020-01-02 浏览次数:158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北粮南运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利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促进玉米南北方产销衔接,更好地服务粮食市场流通,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7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联网的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通过现场和网上组织开展全国公益性饲料粮专场交易会。此次交易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可采取现场交易、网上交易等形式组织进行。交易会员可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全国公益性饲料粮专场参加交易,也可到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现场参加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及配套服务
(一)交易方式
1、协商交易
交易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7日9:00-16:00。
买卖双方可就交易数量、质量、价格、交货地点、交(提)货时间等进行协商。
2、挂牌交易
交易时间:2020年1月6日至7日
标的以交易节方式展现。标的数量、质量、价格等具体情况,见标的详情。
买卖双方初步达成一致的,可线上签订《意向协议》;双方对履约关键环节和细节达成完全一致,可线上签订《交易合同》,明确约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货期限原则上截至2020年6月30日。
(二)物流运输服务: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成交的粮食,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重点保障运输。
(三)融资服务: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成交的粮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规定及时提供贷款支持。
二、交易资格
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已通过年审的会员即可参加交易。
三、交易资格金
在交易会前,参加交易的双方在交易平台中须有10万元可用资金,作为交易资格金。
四、资金结算
1、除本条第2款所述外,本次交易会由买卖双方自行结算,不办理第三方代结算。
2、交易活动中涉及农发行贷款融资的,由交易中心办理第三方结算。
五、手续费
本次交易会为公益性专场,不收取买卖双方手续费。
六、其它
1、参加交易的会员必须承诺遵守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发布的《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和本期交易公告要求。
2、《交易授权书》《全国公益性饲料粮专场交易会意向协议》《全国公益性饲料粮专场交易会交易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0年1月1日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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